2020年4月16日晚上,浙江金品律师事务所召开会议学习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<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>的决定》,王建平副主任主持会议,潘晓君律师领学解读并与参学律师进行了交流互动。
会上,潘律师通过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新旧对照,与大家共同学习了当事人举证、证据的调查收集和保全、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、质证、证据的审核认定等内容。与会律师专心听讲,认真记录,并对新规定的疑点难点问题,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学习讨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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